山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关于修改论文作者有关信息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2-11-21 点击量:32 发布人:孙梅霞

一、修改论文作者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更改作者姓名、添加或减少作者、调整作者顺序;

2.更改作者单位、添加或减少作者单位。

二、修改论文作者有关信息原则上须在终审结束之前进行,进入校对后不允许修改作者信息。

三、修改作者信息需提供的材料:

对论文作者信息进行修改,需要提交纸质修改申请。针对不同的修改内容,还需满足:

1.更改作者姓名,需提供被更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证明。

2.添加或减少作者,需提供全体作者同意并签字的纸质说明。添加作者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添加作者和现有论文中作者存在研究生导师和本人所带研究生的关系,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

2)添加作者为纵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需提供项目书复印件。

3.原则上导师和所带研究生可以调整顺序,其他情况不允许调整。

4.对于单位的更改、添加或减少,需提供单位的相关证明或勘误证明。

四、对于已经发表的论文单位或姓名有误、确需修改的,根据相关要求进行。

五、以上内容由山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负责解释。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