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稿件审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2-06-22 点击量:385 发布人:朱艳红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稿件审查制度

一、审查程序

1.登记,稿件按《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来稿登记本进行登记、编号,注明稿名、作者单位、姓名等,再分送有关编辑进行初选。

2.初选,编辑部根据办刊宗旨、方针政策和本刊撰稿须知的要求,对不符合本刊发表范围和重复他人作品的稿件,提出不予采用的意见,记录在案,由编务按退稿处理。

 3初审,编辑部请同行专家作为主要审稿人,由相关编辑发《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审稿单》送审。审稿人按审稿单的审稿说明首先对文章的政治导向和思想倾向进行审查;继而对文章的价值进行审查;再次对文章的内容、体例、结构、形式文字的审查。在此基础上对文章的优点及缺点进行分析,进而对文章质量作出客观评价,并且对文章出版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预估。最后在审稿单上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表明是否可采用,是否需要退改以及如何退改,是否需要请校外专家外审。必要时可将初审的稿件,再经同行编委审查并签署意见。

4.复审,编辑部对初审稿件进行复审,即综合审稿人和编委的评审意见,提出退修或退稿意见。对审稿人和编委意见不统一的稿件,编辑部可根据需要另选专家再审,以免稿件误审。对复审意见不统一又不易处理的稿件,应由主编、副主编研究处理。

5终审,从政治方面而言,终审要审查文章的政治导向与思想倾向,还要从更高的角度审视文章是否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从文化方面而言,终审要考虑文章是否遵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和社会道德规范,是否是徒然浪费人力、财力而无益于社会的文化积累的平庸之作;从业务方面而言,终审应从本刊的专业分工、办刊特色、品牌营造诸方面综合考虑,避免重复出版、比例失调等情况发生。责任编辑对已终审的稿件应认真地进行编辑加工。

二、稿件评审中应注意的事项

1.做到同行专家评审,即审稿人所从事专业应与稿件内容对口。

2.审稿人要由编辑部研究确定。

3.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审稿人和审稿意见对作者保密,保证审稿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

4.审稿人要按照审稿要求认真负责,逐项审查,对稿件的政治方向、学术水平及刊用与否提出具体意见。